梧政管办发〔2025〕11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梧州市政务服务效能改革提升行动方案》(梧政办发〔2025〕36号)和《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管理办法》(梧政务发〔2024〕1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审批行为,优化特别程序管理,压缩办理时限,我办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形成《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清单(2025年版)》,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清单(2024年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梧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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