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创新勘验模式,改革勘验流程,推进勘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合法化、便民化进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降低行政成本,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借助移动互联网技术优势,以远程视频“云勘验”替代传统人工现场核查,突破现场勘验工作时间、空间限制,实现“自主选择、远程核查、在线反馈”的勘验服务新模式,构建全流程、不见面审批,切实降低企业、群众办事和行政审批成本,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推动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确定适用范围
结合勘验事项的法律依据、适用条件、流程节点、操作要求等,在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审批等9项程序较为简单、对专业性要求不高、审批风险较小的事项实行(附件1)先行先试,试点成熟后逐步向其他事项拓展。勘验事项的实施和监管,按《梧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明确实施流程
根据“云勘验”要求制定明确工作流程,按照“勘前准备、远程核查、数据留存、在线反馈”的工作规范进行远程视频勘验。远程勘验过程中须同步录制视频及截取图片留存,线上当场告知申请人勘验结果。
1.“云勘验”申请
申请人自主选择“云勘验”行政审批事项,填写《“云勘验”申请书》(附件2)提交到各级审批部门,审批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进行核查,如申请人不存在失信行为或存在失信行为但已完成信用修复的,填写制作《“云勘验”任务单》(附件3),进入“云勘验”程序。
2.勘前准备
(1)各级审批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抽取审查员(如必要)、商请事项涉及的其他监管部门派出观察员(如必要)组成在线核查小组;协调组内人员、申请人确定“云勘验”时间,做好在线视频勘验各项准备工作。
(2)审批部门在腾讯会议app或电脑客户端预定在线会议,标明项目名称、设置开始时间等关键信息;指导申请人、审查员、观察员、审批业务人员下载腾讯会议app或电脑客户端,并加入待开会议。
3.远程核查
视频会议开始后,审批业务人员、审查员、观察员、申请人可试情况集中一地或分散方式,采用腾讯会议app手机参会或电脑参会;
审批部门选派专人担任腾讯会议主持人,组织开展远程视频勘验工作,同步做好现场核查记录;
审查员、观察员、审批业务人员按照项目操作规范,实时做好在线勘验工作;
申请人在待勘验地点现场参会,利用腾讯会议app实时在线展示现场相关情况,并按核查组要求,展示相关资料和场景。
4.数据留存
“云勘验”过程中审批部门人员录制实时视频和截取图片留存,与勘验资料一并存档。
5.在线反馈
“云勘验”结束后,符合勘验条件的,审批部门当场向申请人反馈结果;需要限期整改的,将整改内容在线告知申请人,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后申请复勘。
(三)强化审管衔接。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已实行审管分离的审批部门应及时将通过“云勘验”审批办件情况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以便进行事后检查、核验、补正等工作程序,确保勘验、审批、监管“无缝衔接”;强化审管协同,对在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视频勘验造假行为,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问题影响程度执行失信评判,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行为严重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失信行为纳入诚信档案,实行联合惩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云勘验”工作是推行“梧优办”增值服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政管办、各级审批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以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级审批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依据及事项操作规程,确定远程视频勘验事项,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勘验流程、规范要求,高效扎实开展“云勘验”工作,在保证勘验方式不断创新的基础上,确保标准不低、效率不减。
(三)持续优化提升。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招法,及时发现并纠正“云勘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确定为“云勘验”的事项,各级审批部门要在实施过程中充分收集申请人的意见建议,及时调整优化勘验程序,工作机制成熟后可逐步扩大试点事项范围,全面提高行政审批勘验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大力宣传推广。各级政管办、各级审批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推广“云勘验”工作成效,提高企业、群众知晓度。在宣传推广过程中,重视收集企业、群众反馈意见,积极改进影响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的环节和细节,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
附件: 1.梧州市政务服务“云勘验”事项清单(2024年版)
2.“云勘验”申请书
3.“云勘验”任务单
附件 1
梧州市政务服务“云勘验”事项清单(2024年版)
|
序号 |
事 项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
1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管理审批科 陀一锋 |
6029639 | |
|
2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管理审批科 陀一锋 |
6029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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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管理审批科 陀一锋 |
6029639 |
|
4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管理审批科 陀一锋 |
6029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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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管理审批科 陀一锋 |
6029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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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城市管理审批科 陀一锋 |
6029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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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审批科 冯文娟 |
60282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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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涉农事务审批科 冯文娟 |
60282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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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审批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社会事务审批科 刘英 |
6028378 |
附件2
“云勘验”申请书
xxx局:
本单位 (公司名称)申请办理 事项,同意采用远程视频“云勘验”服务,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单位已具备开展远程视频勘验需要的手机(像素不低于800万)、4G网络等技术条件,愿意主动配合贵局开展“云勘验”工作,如因本单位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展“云勘验”工作的,本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二、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负责人、资料、地址等勘验事项真实、有效,无虚报地址、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故意逃避或隐瞒实际情况等行为,否则,本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三、本单位已完全知晓“云勘验”的程序和方式,接受贵局远程视频勘验所作出的勘验结论。如勘验结论认为本单位不符合审批条件需要整改的,本单位将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申请复勘;
四、本单位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有效,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愿意对上述承诺负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本同意书一式两份,审批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云勘验”任务单
办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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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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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单位) |
申请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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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地点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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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验人员 |
审查员 |
审查员要求 |
观察员 |
科(股)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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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 |
要求xx方面专家 |
xx人 |
xx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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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勘验”内容:
审批事项承办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