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政务发〔2023〕5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中直、区直驻梧有关单位:
《2023年梧州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梧州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梧州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务服务环境,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办事需求,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获得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务办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梧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观念,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推出更多便民利企“微改革”举措,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推动全市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二、工作目标
总结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经验,巩固历年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成果,深化一批改革成效初见、仍需优化提升的措施,创新推出一批符合企业和群众需求、具备推广潜力的措施,持续发挥“微改革”便民利企作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2023年自治区巩固提升的“微改革”措施
1.持续推广智能手机“掌上办”。进一步推广应用“智桂通”,加强“政、商、民、客”各领域移动应用汇聚,扩大“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圈,实现更多便民利企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配合自治区完成“智桂通”移动应用任务,到2023年底全市“智桂通”移动应用总数达到7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深化电子证照亮证服务。提升部门专业业务办理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对接深度和广度,深化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汇聚和共享应用,创建更多亮证服务,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深化简单事项“免证办”。依托电子证照信息共享,群众和企业通过“智桂通”APP实名认证登录后,实现更多事项出示电子身份信息即可办理。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共享数据,推动更多事项“免填表”“免证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等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4.提升驾驶员从业资格业务“扫脸即办”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新发)事项办理系统功能,深化相关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推动事项更好办、易办。通过自动比对申请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信息完成背景核查,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即可参加从业资格考试。〔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5.优化营业执照“微信快办”服务。完善手机移动端“广西企业开办微信办照”功能,丰富企业开办渠道,实现足不出户掌上办事,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行政审批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6.扩大办事导引“白话化革命”范围。进一步梳理因政策理解难度大造成跑动次数多的涉民涉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办事指南等导引服务“白话化革命”,从群众视角出发,采用视频、动漫、图表等通俗易懂的方式,对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直白注解和说明,将法律法规、政策语言转换成“百姓语言”,对常见的问题进行细致解答,让各年龄层次和文化程度的申请人办事更轻松、准确和高效。〔牵头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7.扩大简单事项“随处办”范围。进一步加强政银、政邮合作,拓展政务服务供给渠道。依托银行、邮政网点自助终端服务资源,建立完善“自助办”“帮办代办”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巩固拓展“随处办”服务格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梧州市邮政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8.优化全险种待遇核定信息告知服务。进一步完善广西“数智人社”业务经办系统功能,通过系统自动检索、比对,将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审核、停发等全流程信息和工伤保险新增定期待遇核定金额等信息通过短信告知参保人,参保人无需查询即可了解待遇核定、发放情况等信息。〔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2023年自治区统一新增的“微改革”举措
1.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全程网办。市本级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章程核准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进一步优化申办服务,提高社会组织办事便利度,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试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推行免现场勘验环节告知承诺制。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地址变更)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免现场勘验环节承诺审批,申请人签订承诺书,承诺经营和建设条件完全符合的,即可免于现场勘验,直接发放许可证。〔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推行一键获知涉税风险与提示提醒。整合税务机关各系统数据,将纳税人应报未报、应缴未缴等相关风险信息以及自身可享税费优惠政策内容、待办涉税缴费事项等信息进行归集,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时一键获知;同时建立风险、提示、提醒事项与电子税务局具体业务办理模块的有效链接,实现“提示、提醒、办理”一体化服务。〔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4.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推行智能化办税,提供“电子税务局”“离线申报软件”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3个在线无纸化申报渠道,除“四类”企业外,对所有出口企业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备案单证无纸化等“非接触”便利措施,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企业办理时间和成本。全市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6个工作日。全市一、二类出口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梧州海关、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5.实现广西税务APP移动端简易处罚功能。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范围,在广西税务APP新增首违不罚和简易处罚功能,便利纳税人掌上办理相关业务。〔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6.拓展全区个人医保账户代缴居民医保功能。通过跨部门系统开发,支持广西区域范围内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医保账户余额缴纳亲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减轻家庭成员的缴费负担,更好地利用医保沉淀资金。〔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医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7.实现纳税信用修复办理主动提醒。对于存在纳税信用失分且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在修复期内对纳税人进行主动提醒并提供简便信息修复渠道,帮助纳税人有效更正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31日前〕
8.推行征纳互动平台。通过“桂税e点通”征纳互动平台实现“厅线联办”,纳税缴费人既可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也可实现将诉求直达广西税务局。税务部门对纳税缴费人诉求即时响应。〔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9.提升跨境缴税便捷性。进一步完善跨境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缴款功能,支持纳税人境外网上申报纳税,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0.上线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通过动态“信用+风险”评估,自动授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实现纳税人正常用票与风险管控的动态平衡,压缩发票领用时间,实现“开业即开票”。〔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2023年梧州市自主创新的“微改革”项目
1.建立梧州市2023年度法律援助律师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明确的援助事项,建立由律师根据自身特长自主报名的法律援助律师库。库内包含涉茶劳动争议纠纷律师团队、未成年人案件律师团队等。〔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7月30日前〕
2.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预防前哨站”。通过多元调解中心,对新就业形态可能产生的劳动争议,前哨预警介入,为新业态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更加周全的“一站式”调解服务,从源头化解争议。〔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建立全链条闭环式矿政管理新机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及专家现场督导创建“立体式”矿产资源动态监测,通过无人机动态航测、三维激光扫描进行巷道测量和分析、矿山三维建模等技术对矿山企业进行动态监测,结合相关部门及专家现场核实,进一步落实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机制中的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办和通报衔接措施。构筑“天上看,地面查,现场核,动态管”立体监管方式,对矿山的安全隐患和违法开采行为进行监控与预警。实时掌握各类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采储量信息数据,促进资源储量动态管理从“事后监管、年报统计”转变为“过程监管、直接计量”,实现开采运销“全链条闭环式”矿政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梧州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4.推出税惠赋能“10+N”新举措助推六堡茶产业做大做强。即探索一条税茶党建共建新路、制作一部茶税主题微电影、开展一次茶产业发展专题调查研究、实施一项代开发展免审创新、修订一本赋能手册2.0版、扩围一项首创服务、增设一项便民功能、推出一揽子上规服务、组织一次“集团税课”、“产研税”共育一批茶产业人才等10项赋能新举措,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税务部门联动,共同写好“+N”赋能文章,助推更多六堡茶企业上规入统,促进产业全链条协调发展。〔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5.推出“就业帮扶贷”金融产品。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在贷款金额和利率上给予倾斜,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提高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办、残联、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梧州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6.成立社保费缴费争议联合处置中心。破解群众社保维权“多头跑”“反复跑”难题,把缴费争议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大盘子”,依托地方规范矛盾纠纷“三二一”化解工作机制,试点成立社保费缴费争议联合处置中心,推动各类争议一站化解、就地化解。〔牵头单位:梧州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7.推行全区首个一站式“带押过户”服务。推行全区首个不动产登记+税务+金融一站式服务“带押过户”改革,实现不动产交易、核税缴税、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便利办事。〔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梧州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梧州监管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8.推行“独任制审批”工作机制。对在法律关系明确、材料简单、事实清楚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将行政审批审查与核准职责合并,授权一名具有独任审批资格的工作人员独立完成事项审查、核准、作出审批决定,从而压缩审批环节,提高简单事项的行政审批效率。〔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9.构建“四级联动”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联动机制,梳理一批村(居)民常办高频事项,充分调动驻村(社区)党员和网格员的积极性,为村(居)民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持续疏通基层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0.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服务“全景图”。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根据不同主题、不同情景模式整合为三至四个阶段,整合全周期20个主流程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环节,压缩审批流程,形成“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服务“全景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1.推行项目审批“三办”模式 。通过电网核准项目免评审“马上办”,区域评估范围内事项备案制“承诺办”,自治区权限节能审查项目授权“就近办”的“三办”模式,大幅压缩项目评审时限,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加快建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2.推行“证照章同销”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改革。对营业执照、涉企经营许可和印章同时注销业务实行“一窗办、同步办、一次办”,有效破解企业注销“证照章分散办、群众多趟跑”的问题,实现证照章注销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3.推行“量体裁衣”式审批服务。以提前介入、“云勘验+云评审+一揽子评审”、“最多评一次”、“多评合一”等多种审批举措,依规按政策、一企一策提供个性化精准审批服务,推动项目审批高效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4.推出新办渔业船舶船员证免跑服务。为新办渔业船舶船员证的渔民提供从申请、培训、体检到发证“一条龙”服务。渔民在培训学校参加培训期间,可在校填报申请材料、完成体检,培训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证,渔民免跑政务大厅。〔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5.简化药品零售企业转型升级办理流程。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整合的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需要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期间可不暂停原有经营业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6.实现“免证办事”“一码通行”电子证照应用。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在使用方面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加快推动实现“免证办事”“一码通行”。〔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7.推行13项免现场勘验承诺制。对办公住所标准要求不高、社会风险小、纠错成本低的行政许可事项,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13项,实行免现场勘验环节告知承诺制改革。〔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8.推行预勘全程制。为企业群众提供“审批前提前预勘查验、审批中指导完善材料、审批后加强审管联动”的全程高效服务。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等7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申请人需求推行“预勘全程制”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9.推行即勘即批制。在“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和“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申请中,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受理要求的,经当天现场勘验审定符合出证条件的事项,立即在审批后台制证出证,实现勘批同步。审批结果同时抄送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促进“审管联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0.推行政务服务体验官变身“见习审批员”。拓宽政务服务体验官体验范围,在体验官以申请人角色体验政务服务基础上,创新增加“见习审批员”角色体验。邀请体验官以“见习审批员”身份体验企业开办、项目报建、个人事项等审批业务的接待、收件、受理、审批、办结审批全流程,让体验官从“审批员”的角度为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供更多“金点子”,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政务服务获得感、满意度。〔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市各有关单位、中直、区直驻梧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督导,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实施。请各牵头单位于8月21日前将本单位2023年梧州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分管领导及联络人名单(附件1)报送市行政审批局,电子邮箱:zwxtjd@163.com。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指导,做好业务培训,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发现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改革扎实落地、切实生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微改革”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确保企业和群众知政策、懂政策,引导更多申请人采用便利措施办事,提升办事体验;要加强改革经验梳理总结和归纳提炼,加强改革品牌宣传,提升改革品牌知名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等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便民利企“微改革”进展及成效,及时报送“微改革”典型做法和经验,通过丰富多元的舆论宣传,为“微改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请各牵头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2023年梧州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成效情况表(附件2)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电子邮箱:zwxtjd@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行政审批局陆贤浩,电话:6028325。
附件:1.2023年梧州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分管领导
及联络员名单
2.2023年梧州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成效情况表
附件1
2023年梧州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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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微改革”任务 |
分管领导及职务 |
联络员姓名及职务 |
联络员及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2023年梧州市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
成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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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中的“微改革”任务 |
《实施方案》外自主开展的 “微改革”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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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具体任务 |
开展情况及成效(要有数据支撑和生动的案例) |
存在的问题 |
备注 |
自主开展“微改革”的具体措施 |
开展情况及成效(要有数据支撑和生动的案例) |
存在的问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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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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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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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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