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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梧州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二

2023-07-25 14:35     来源: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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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是什么?

答: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不在同一地址,但属于梧州市市本级和三城区(含粤桂合作试验区)范围内的,允许企业跨城区、跨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场所登记,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登记于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内,无需另行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同时记载企业的住所及其多个经营场所。

二、推行“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答:通过实施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改革,着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降低企业创业准入成本,为经营主体登记提供便利,提升企业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依法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科学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的适用范围?

答:梧州市市本级和三城区(含粤桂合作试验区)范围内,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资除外)。

四、申请“一照多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企业“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

2.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实行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权属备案制的地址,申请人只需提交与试点园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即可,无需再提供权属证明)。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一照多址”在哪里申请办理?

答: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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