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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投核字〔2026〕3号-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藤县古龙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6-02-27 09:00     来源: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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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晶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藤县晶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关于请予核准藤县古龙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申请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藤县古龙风电场项目并网送出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藤县古龙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项目代码:2511-450400-04-01-129315

项目单位:藤县晶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线路起于古龙镇把虾村拟建古龙风电场升压站,终至太平镇110kV狮山变电站。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110kV线路1回,线路长度约24km,导线采用1300mm²面的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100mm²截面的铝包钢绞线和一根100mm²截面的48OPGW复合地线光缆,最终接入藤县110kV狮山变电站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00万元,项目业主自有资金2400

万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占估算总投资的100%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取得藤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藤县古龙风电场项目110kV线路送出工程路径走向征询意见的复函》和广西电网公司关于藤县古龙风电场项目(100兆瓦)接入系统专题研究的批复桂供电规划2024151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藤县晶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因电网工程列入《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本项目无需办理节能审查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藤县晶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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