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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一污厂膜组件设备更新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1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调整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于2025年12月30日经《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一污厂膜组件设备更新项目核准的批复》(梧审批投核字〔2025〕44号)核准立项。现你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了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动。
二、经审查,原则同意变更后的报告。项目调整后,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更换膜池内110个膜箱,与现有膜系统等设备联动优化。
三、其他内容仍按照《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一污厂膜组件设备更新项目核准的批复》(梧审批投核字〔2025〕44号)执行。请梧州粤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积极与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投产并发挥效益。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1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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