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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投核字〔2025〕21号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
《梧州供电局关于申请220kV广信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龙圩储能项目、浔江实业项目接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220kV广信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508-450400-04-01-431386。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梧州临港经济区循环片区在运220kV变电站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变压器:终期3×180MVA,前期2×180MVA(其中在建1台),本期不新增;
220kV出线:终期8回,前期6回,本期新增2回;
110kV出线:终期14回,前期10回,本期不新增;
10kV出线:终期30回,前期10回,本期不新增;
10kV并联电容器:终期3×(4×8)Mvar,前期2×(4×8)Mvar,本期不新增。
本工程维持前期采用户外AIS变电站布置。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解决,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取得《关于梧州市220千伏广信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电规划〔2025〕127号),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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