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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梧州市网络安全和文化交流协会:
你单位提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称、业务范围、修改章程核准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2月9日受理。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同意对你(单位)作如下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畅;负责人变更为:刘红明、名称变更为:梧州市网络文化协会;业务范围变更为:推进行业党建与自律,引导会员遵法守德、传播正能量;维护会员权益,反映行业诉求;在会员间开展网络文化调研、理论研究与专业培训;组织行业交流、技术推广及网络诚信等公益活动;承办相关部门委托事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意你按照提交的章程核准修改条款进行修改。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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