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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社会人社字〔2025〕126号

2025-11-13 14:53     来源: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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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企业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许可决定书

梧州市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向本局提出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有关规定,本局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不定时工时制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适当限制最高日工作时间,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三、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公司应予公示。

四、你公司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有效期从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8年11月12日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梧州市行政审批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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