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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社会民政字〔2025〕50号

2025-11-13 14:45     来源: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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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梧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

你单位于2025年11月13日提出的注销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1月13日受理,经审查,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第十九条规定,准予注销登记。

请你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

二、请你单位在举办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梧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名义进行活动。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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