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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社会人社字〔2025〕124号

2025-11-04 14:10     来源: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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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公司名称):广西梧州友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住址):梧州市龙骨路西街62号一楼10号

法定代表人:黄锦鲜

你单位于2025年11月4日向本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经营延续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延续,有效期限自2025年11月4日2028年11月3日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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