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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交决字〔2025〕113号

2025-12-26 15:15     来源: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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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梧审批交决字〔2025113

新国线集团(来宾)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1114提出梧州——中山一客运班线经营许可(首次)申请

经审查,你公司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起讫地:梧州星际客运汽车站——中山市城市汽车客运站,无中途停靠地客运站

日发班次下限:2

车辆数量及要求:(一)大型高一级客车2辆;(二)车辆车型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要求的标准、装备符合标准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喷涂(设置)班车客运的标识;(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规定的其他要求。

经营期限:自20251224日至20311223日止。

特殊情况签注:线路公司□              农村道路客运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请于2026623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运营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和进站承诺。未按照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聘用驾驶员或者进站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1224   

抄送:起讫地交通运输部门


填写说明

1. 未在特殊事项签注栏勾选任何项的,所列许可事项应当完整填写。

2.除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外,车辆数量及要求中的车辆数量为区间范围。

3.在特殊事项签注栏勾选线路公司或者农村道路客运的,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填写自定

4.在特殊事项签注栏勾选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的,日发班次下限调整为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中的车辆数量为固定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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